《联合早报·交流站》刊登张建兵的《反对将中医纳入健康SG》一文。作者提出一个值得认真讨论的问题:当中医进入国家健康体系时,究竟应该依据历史文化和民众使用习惯,还是科学证据?作者强调循证医学、安全性以及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性,我基本认同。不过,我认为,这个问题或许不宜简单归结为“赞成还是反对中医进入健康SG”。
更值得讨论的是:新加坡应该用什么标准评价包括中医在内的不同健康干预?传统悠久并不等于已经被证明有效,民众广泛使用也不能替代科学评价。如果中医希望更多参与国家健康体系,就应该接受有效性、安全性、质量控制和成本效益等方面的评价。对于疗效尚不明确的方法,应继续研究,而不应作超越证据的宣传。在这一点上,我与作者并无根本分歧。
然而,一种传统医学理论尚未得到现代科学充分解释,是否就意味着由它发展出来的具体干预都应该被排除?理论是否成立、作用机制是否完全阐明,以及某项临床干预是否有效,是彼此相关但并不完全相同的问题。
新加坡中央医院最近的一项研究提供很好的例子。在2026年公布的研究中,204名慢性下背痛患者分别接受中医推拿、物理治疗或两者结合。两个月后,三组疼痛均明显改善,推拿的短期止痛效果与物理治疗相当,但在较长期随访中,包含物理治疗的组在日常活动能力方面表现更好。这个结果的意义恰恰说明:中医的具体疗法同样可以放到现代临床研究框架中,与现有治疗直接比较,让证据回答问题。
因此,讨论中医是否“科学”,不宜简单以“相信”或“不相信”划界。中医理论形成于古代,传统概念须要现代阐释,其中一些认识也可能随着研究进展修正甚至淘汰;与此同时,具体疗法是否有效,同样应该交给可重复、可比较的临床研究检验。
有效的保留,无效的淘汰,机制尚不清楚但显示疗效的继续研究。这或许比笼统争论“中医究竟科学还是不科学”,更符合科学不断检验和修正的精神。
原文还提出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:如果中医可以进入健康SG,印度传统医学阿育吠陀(Ayurveda)、马来传统医学佳木(Jamu)是否也应该获得相同待遇?我的看法是:它们应该接受相同的评价原则,但并不意味着自动获得相同待遇。须要统一的不是不同医学体系的理论,而是公共医疗体系的评价规则。
这场讨论还有一个可能被忽略的背景。健康SG的重点不仅仅是疾病发生后的治疗,而是把医疗重心进一步前移到预防、健康促进、慢性病管理和长期健康维护。
当问题从“疾病发生以后怎样治疗”,进一步扩展到“怎样让人少生病、晚生病,并长期保持身体功能和生活质量”时,须要研究和评价的干预自然会更加多样。营养、运动、睡眠、心理、社会参与以及各种非药物干预,都可能成为健康管理的一部分。它们是否值得采用,应该取决于能否真正给个人和社会带来健康收益。
因此,我认为,中医与健康SG的讨论,没有必要演变成又一次“中西医之争”。一方面,中医界应该更加主动接受现代科学评价,减少仅仅诉诸历史、文化和经验的论证;另一方面,一个以循证为基础的公共医疗体系也可以保持开放,让不同来源的健康干预在共同规则下接受检验。有证据的就合理使用;证据不足,继续研究;证据相反,及时淘汰。无论传统还是现代,都不应享有证据之外的特权。
对于一个多元文化、重视科学证据并强调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的新加坡,我认为与其首先问“这是中医还是西医”,不如首先问:它安全吗?有效吗?适合谁?值得公共医疗体系采用吗?如果讨论能够推进到这个层面,中医是否参与健康SG,就不再主要是一个文化立场问题,而成为一个可以通过证据不断回答的公共健康问题了。
作者是中医师、生物化学博士